各村(社区),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防因露天秸秆、垃圾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街道制定了《2024年金港街道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4年金港街道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督查工作方案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24年金港街道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力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严防因露天秸秆、垃圾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街道辖区实现秸秆、垃圾全面禁烧。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标本兼治"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现象,街道区域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国道、省道等公路沿线及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区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垃圾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秸秆、垃圾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确保不发生生态环境部及省卫星遥感火点,防范大面积环境污染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督查范围
金港街道全行政区域,督查重点区域:346国道、长江中路、长江西路、中港路(滨江新城区域)、江海路、香山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以及南沙涉农村(社区);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区。
三、组织领导
统一领导,精心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街道农工办、街道党群办(宣传文明办)、街道纪工委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运行时间:2024年5月—7月),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统筹协调、督察、考核,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杜锁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张惠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政协工委主任
包建兵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谭晓维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钱小潇 街道党工委委员兼人武部部长
成 员:徐 祥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剑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钱 博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正股职干事
杨玉婷 街道党群工作办(宣传文明办)正股职干事
钱何怡 街道农村工作办正股职干事
盛 璐 街道纪工委副股职干事
冯志龙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副股职干事
街道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巡查小队,负责禁烧期间值班巡查,填写上报有关巡查情况;街道党群办负责扎口宣传教育,指导村(社区)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优势,提高农户对秸秆焚烧危害性的认识,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街道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执法保障工作;街道纪工委负责做好部门、村(社区)履职监督工作。
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巡查小队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到岗到位,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等)做好记录并保留带水印照片,及时向所属村(社区)通报提醒,监督火点扑灭和覆耕。
分组见下表:
日期 |
督察部门 |
督查区域 |
组成人员 |
5.25-6.12 |
应急管理局 |
南沙、港区 |
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6.13-7.1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南沙、港区 |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
7.2-7.20 |
农村工作办 |
南沙、港区 |
农村工作办工作人员 |
四、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成立秸秆、垃圾禁烧巡防组和灭火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负责,迅速响应”的原则,负责本村辖区(包括毗邻辖区、飞地地块、公共地块等)全天候无死角巡查,坚持就近原则,严禁因管辖争议推诿扯皮,发现有焚烧秸秆、杂物、垃圾现象应及时制止、扑灭,过火面积较大的,村级灭火队伍在接到报警电话10分钟之内必须赶到现场,街道巡查组同志需在2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各村(社区)巡防组要在每天下午4点前将当天的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报街道秸秆和垃圾禁烧督查小组工作群。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利用电子屏、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禁烧秸秆、垃圾的浓厚氛围,让村民了解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和相应的处罚。
(三)加强考核奖惩。街道农村工作办具体负责实施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工作,以村为单位,秸秆还田面积达到要求的,根据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农户,各村配合农村工作办做好过火面积等记录,扣发相应的奖补。街道督查组将严格督查各村(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对过火面积较大的焚烧秸秆、垃圾的村(社区)进行曝光、约谈。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 组织启动阶段督查(5.27-5.31)
督查各村(社区)是否按要求部署秋冬秸秆和垃圾焚烧工作任务,是否建立工作机构、是否签订目标责任状,是否建立焚烧巡查队伍,是否明确考核责任和奖惩要求,是否开展焚烧宣传。
第二阶段 防控实施阶段督查(6.1-6.30)
督查各村(社区)巡防队伍是否到位,通信联络是否畅通,责任制是否落实,察看是否有秸秆、垃圾焚烧现象,重点区域是否有专人保障,应急小组、灭火队伍及消防装备是否到位。
第三阶段 总结考评阶段督查(7.1-7.7)
督查禁烧村(社区)禁烧总结情况,对街道秸秆、垃圾焚烧工作进行总结考评,表彰先进、交流经验,营造秸秆、垃圾焚烧的良好氛围。